文本来源: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共同体、商业保理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17日10:38
中物联物流与供应链金融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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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物作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核心要素,是指租赁公司因开展各类型的租赁业务而取得或未来将取得所有权的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既有债权,又有物权的特性,决定了租赁物的管理区别于一般的资产管理。租赁物的管理目的是在确保资产安全、保值增值以及风险可控的基础上,以“物”为载体,实现租赁交易“融”的目的。
租赁物的适格性是确认融资租赁法律关系的前提,根据我国颁布的融资租赁相关管理办法中对租赁物的规范,选择租赁物一般需符合以下两个原则:
(二)租赁物应当权属清晰、真实存在且能够产生收益权。租赁公司不应接受已设置抵押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等存在权利负担的资产作为租赁物。
租赁物的管理贯穿整个租赁业务的生命周期,目的在于通过对租赁物安全、价值及风险的有效管理,保障租赁物的安全及价值,防范损毁灭失风险。
资产质量分类以资产价值的安全程度为核心,合理评估资产的风险程度。通常采用五级分类办法,即把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资产。租赁公司需定期对各类资产业务逐笔分析,运用正确的资产分类办法,判断资产收回可能性,准确划分资产质量类别。
(一)加强资产管理的专业能力,搭建租赁物资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和优化租赁物的管理流程和制度,多维度对租赁物的安全、价值、风险进行高质、高效管理。
(三)建立租赁物分类管理模式,针对租赁物的可移动性、再处置能力、价值波动幅度的不同特点实施差异化管理,提高租赁物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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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资租赁行业发展共同体、商业保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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