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网络货运整合资源、优化组织、提升效率的核心优势,全面推进我区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起草了《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以进一步修改完善,具体安排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13日(共7个工作日)。
二、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联系人及电话:周武,联系电话020-36995570。
四、提交意见的途径: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2233815514@qq.com)或邮寄(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坪山东路8号,邮政编码:510800)形式反馈至花都区交通管理总站,对提出的意见必须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或者电子邮件要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特此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1: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及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网络货运整合资源、优化组织、提升效率的核心优势,全面推进我区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一、支持对象
在花都区实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含“网络货运”经营范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符合以下条件的网络货运企业:
(一)按规定实时、准确上传运单数据,运单数据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二)年度网络货运业务产值合计超过10亿元;
(三)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支持措施
(一)财政支持
1.对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的经营奖励,年营业收入5亿元及以上、10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全部收入的0.5%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20亿元以下的,按不高于全部收入的1%给予奖励;年营业收入20亿元及以上的,按不高于全部收入的1.3%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2.新成立的首年营收达到20亿元的网络货运平台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连续在统且年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100万元/年/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在下一年度6月底前兑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
(二)税务支持
1.优化纳税服务,按照有关规定提高网络货运平台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性,强化税收管理,严防税费流失。(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2.开展网络货运企业代开增值税发票试点。推进税企直连,结合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广使用,提升办税自动化水平;对从事网络货运业务的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应依法自行申报缴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为符合条件的网络货运平台驾驶员赋予纳税主体资格,并为符合条件的货运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责任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
(三)优化服务
1.精简审批环节。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在证照办理及企业车辆年审、报废注销、档案管理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2.推进运输车辆结构调整。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互联网点点高尔夫球企业优先注册纯电动新能源货车、氢能源货车、国五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货车;禁止高污染、高排放的国三及以下老旧柴油货车在平台注册,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实现绿色交通运输。(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花都分局)
3.培育现代物流领军企业。将优质的实体化运营网络货运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支持企业横向融合邮政快递、电商物流、城市配送、冷链运输、农村物流等领域,纵向打通汽车零配件、皮革、化妆品等产业链供应链,串联铁路、民航、水运等运输方式,全面发展综合点点高尔夫球和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
三、监管与保障措施
(四)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网络货运平台监管体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和监测结果共享机制,依法查处网络货运经营者虚构交易、运输、结算信息等行为。强化对网络货运企业的联合监管,依法查处打击平台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网络货运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防范网络货运安全风险,促进网络货运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区司法局)
(五)加强数据共治共享
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确保提供的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依法及时归集网络货运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并按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区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六)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网络货运企业明确数据安全负责人,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
四、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措施执行期间,如遇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调整,以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附件2:关于《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起草说明
为健全花都区现代物流产业体系,推动物流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牵头制定《花都区推动网络货运平台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
花都区位于广东省中部南北交通关键节点,毗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十四五”期间,区内大力推进“七横八纵”道路网络建设,拓展白云机场北部区域发展,融入广州北部增长极建设。目前,拥有空港国际物流园、京东物流园、玉湖物流园、中通物流园、圆通物流园、风神物流园、极兔物流园、联邦快递物流中心配套产业园、龙地物流园、花都区(综合)物流园等物流园区。全区已初步形成空港、汽车、皮革皮具三大物流产业集聚格局。坐拥白云国际机场、广州北站和花都港,水陆空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较为健全,具有发展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的优越条件。
网络平台运输企业依靠信息技术应用和大数据运用,在运输服务和运输代理等领域发展迅速,企业普遍具有业务广、营收大的特点。制定《若干措施》的目的是为网络平台运输行业在我区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政策依据
在措施的起草过程中,我们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的实施细则》,同时借鉴安徽、浙江、深圳等省、市在立法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做到合法合规、博采众长。
二、《若干措施》主要内容
(一)《若干措施》内容
《若干措施》共包括6条内容、10项具体措施。
第一条财政支持。通过设置经营奖励,鼓励企业积极在花都区落地发展。
第二条税务支持。提高使用增值税发票的便利性,提升办税自动化水平,优化个人所得税征收流程。
第三条优化服务。简化办事流程,优化营商环境,为网络货运平台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鼓励企业向绿色化发展。支持企业向综合点点高尔夫球和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发展。
第四条完善监管体系。建立网络货运信息化监测体系,开展联合性监管,确保企业规范经营。
第五条加强数据共治共享。督促网络货运企业切实履行平台主体责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信息数据和运营安全。
(文章来源:花都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