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9 09:46:43 重庆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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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接收快递已成为市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快递行业先签收后验货的所谓行规已引发不少纠纷。昨日,市政协委员刘加胜提交了《关于遏制我市快递业先签后验做法的建议》。
刘加胜认为,先签收后验货的所谓行规,不但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违反了消法和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但大部分快递公司我行我素,继续搞行业潜规则,有关部门对此也是慢作为或不作为。
刘加胜在调研中了解到,对于不肯先签字的消费者,绝大多数快递公司的做法是直接作退货处理,原因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于快递费大多由寄方支付,快递费已被快递公司收入囊中,即使把货退回去,快递公司损失也不大。
刘加胜说,消费者一旦先签收后验货,自我保护权利就完全丧失,无论是遭遇货品破损还是掉包等,快递公司都不会承担任何责任。为此,他建议健全举报制和赔偿制,遏制先签收后验货的现象,投诉、举报快递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实,应对举报或投诉者进行奖励,对违法违规企业或个人给予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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