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4 09:17:19 中国交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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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5月1日起全面推开。交通运输部出台《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简称《方案》),为公路行业实施“营改增”后造价管理提供计价依据。
《方案》采用“价税分离”的原则,对公路工程的相关计价标准予以调整,将营业税制下建筑安装工程税前造价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规则,调整为税前造价各项费用不包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规则;对各项费用组成进行调整,对于进项税额予以扣除并调整相关费率。同时,为更好贯彻国家“营改增”政策精神,减轻企业负担,弥补企业因改革而增加的企业管理成本,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打造“品质工程”,《方案》在计价依据中将企业管理费的费率也作了适当调整。
按此《方案》对公路建设项目的估算、概算和预算进行测算,预计“营改增”后,公路工程税负将有所降低,工程总造价较营业税制下也将略有降低。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将组织开展“营改增”政策和《方案》的宣传贯彻工作,引导公路工程从业单位正确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措施,主动适应并积极配合实施改革。同时,将对“营改增”后公路工程造价和企业税负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确保公路行业“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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