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7-24 09:25:42 义乌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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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3750元,就能先提价值2700万元的货物,为海关这个关税保证保险新模式点赞。”日前,浙江吉纳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吴雪峰兴奋地表示,以前企业需要交纳600万元保证金才能提货,现在只需要薄薄一张保单和少部分保证金,便可提取货物,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大大缓解。
记者从义乌海关了解到,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2018年11月,海关总署开展了以《关税保证保险单》作为税款类担保的关税保证保险改革试点,2019年1月,关税保证保险通关业务试点范围扩大至汇总征税。据义乌海关税收管理科负责人介绍,作为海关首次引进的以保险产品作为海关税款担保的革新尝试,关税保证保险实际为关税履约保证保险,投保人为需要缴纳关税的进出口企业,被保险人为海关。简单地说,进出口企业投保后,若未能按期向海关缴纳相关税款,将由保险公司代其履行缴纳义务。
中银保险义乌支公司工作人员给企业算了一笔经济账,以600万元税款额基数计算,使用关税保证保险后,每月的保费为7500元。另外,《义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规定“给予参保企业实际担保费用50%的补助”,算下来,企业实际只需支付3750元。“企业提供授信查询委托书、资产负债表、关税缴纳汇总表等,可以在3天左右完成保险额度的申请。”
“关税保证保险”办理手续简单,不需要占用企业大量流动资金,同时能提高通关时效,有效降低企业整体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据悉,目前除失信企业外,我市其他所有进出口企业都可以申请关税保证保险。关税保证保险改革现有3家试点保险公司,分别为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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